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在陇南正式落地

  8月31日消息,陇南市富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首单B2B模式出口货物近日在天水海关监管下顺利出口韩国。该批货物为调味寒葱,重21.7吨、货值13万美元。这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在陇南正式落地。

  据悉,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而9710和9810分别是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两种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另据了解,近日,由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内企业霸特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接的跨境电商产品在满洲里国际公路口岸成功通关出口至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批B2B(9710监管方式)直接出口至俄罗斯的跨境电商业务,主要出口产品包括电子配件、机械工程配件等,共计51件,价值9万美元。

  此前,海关总署于2020年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从2020年9月1日开始,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第一批10个海关的基础上,新增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企业可以“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享受海关“允许转关”、“优先查验”、“便利退货管理”等优惠政策,全程通关无纸化,申报更加精简便捷。

电商资讯*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文章网址:http://www.cnecn.com.cn/dianshanghui/b2b/2022-08-31/6017.html
赞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