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调整发货管理规范 违背发货承诺由系统判定后自动赔付

  2月19日消息,淘宝为了持续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打造持续健康发展的平台营商环境,针对《淘宝网发货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涉及违背发货承诺-延迟发货的赔付方式、赔付比例、赔付形式。此次规则变更于2024年2月18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4年3月10日逐步生效。

  关于违背发货承诺-延迟发货的赔付方式调整,由消费者投诉赔付变更为系统判定后自动赔付。除定制等特殊情形外,淘宝网将根据物流公司回传信息判定并执行赔付。

  关于违背发货承诺-延迟发货的赔付比例调整,卖家承诺的发货时间在48小时以内(含)的从5%(5元-30元)变更为1%(3元-30元),卖家承诺的发货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5%(5元-30元)保持不变。

图源:淘宝平台规则

  关于违背发货承诺(包含延迟发货、虚假发货、缺货)的赔付形式调整,从赔付现金变更为赔付红包。用户可进入“手机淘宝-我的淘宝-红包卡券-红包”内查看使用细则。

  其中,在缺货情况下,须以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赔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在虚假发货情况下,须以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赔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

图源:淘宝平台规则

  此前,淘宝为了进一步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明确卖家在交易链路中的责任和违规情形处理结果,拟新增《淘宝网卖家售后服务规范》内容。该规则新增于2024年2月2日开始公示,将于2024年2月20日后逐步生效。

  其中,针对未发货退款,若买家提交仅退款申请时卖家尚未点击发货,除了虚拟、定制等特殊商品订单外,对于交易诚信记录良好的买家,淘宝网将立即退款给买家。买家在卖家未发货前发起退款申请后,卖家应在征得买家同意后再发货,不得强制发货。若卖家未经买家同意强制发货的,导致买家拒收,交易支持退款买家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商品损毁或灭失风险,由卖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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