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新增《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 12月7日生效

  12月1日消息,淘宝网日前发布关于新增《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建立合理有序的内容市场环境,构建淘内优质的内容生态圈,淘宝平台将新增《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此次规则变更于2022年11月3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2年12月7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主要变更内容:《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源于逛逛社区公约,本次新增以规则形式明确逛逛创作者的管理要求与规范,对账号信息、混淆行为等进行了调整。

  《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显示,本规则适用于使用淘宝逛逛平台【包括淘宝·光合平台、手机淘宝-逛逛】的服务,发布逛逛图文、视音频等内容的会员(以下简称为创作者)。创作者发布的逛逛内容可能在淘宝平台各站内渠道(包括创作者个人主页、逛逛公域、有好货、首猜、搜索等)及淘宝合作的第三方站点进行展示。

  本规则是《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天猫规则》、《飞猪规则》、《淘宝平台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等规则的有效补充,本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根据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未有规定的,从上述规则。

  淘宝会员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入驻淘宝逛逛平台成为创作者,开展内容创作及信息发布:账号设置淘宝昵称且状态正常;成功绑定手机号;该账户及实际控制人的其他阿里平台账户,无严重违规行为或严重违规风险。

  逛逛平台创作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将被清退出逛逛平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再符合准入要求;严重违反本规则信息发布及行为规范的;淘宝账户已被冻结。

  平台鼓励用户发布以下内容,优质内容会得到更多推荐:鼓励个人原创内容,严厉禁止搬运作品、盗用他人作品等行为,未经许可不得发布无版权作品(如新闻、游戏、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体育赛事、境外节目等);倡导积极正向的作品,鼓励真人出镜或讲解,提倡记录美好生活,表达真实的自己,避免虚假做作、卖惨博人眼球的行为;鼓励人设统一、画风清晰、完整度高和可看性强的作品,建议减少拼接网络图片、粗劣特效、无实质性内容、仅文字堆砌/滚动的作品,发布的优质内容有机会获得更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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