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新增“小时达”服务规范 3月31日正式生效

  3月24日消息,淘宝网今日发布关于新增《淘宝网“小时达”服务规范》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提升买家的物流到货体验,同时满足商家“同城配送”小时达发货需求,淘宝网拟新增“小时达”服务规范,符合准入条件的卖家和商品可展示“小时达”服务标,并对消费者履行该服务。此次规则新增于2023年3月2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3月3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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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显示,主要变更点:新增《淘宝网“小时达”服务规范》,规定了适用范围、卖家准入及退出要求、服务保障等。

  《淘宝网“小时达”服务规范》显示,“小时达”服务,是指买家购买带有“小时达”时效表达的商品,卖家提供承诺区域内最快至小时级别的送达服务,适用于加入“小时达”服务的淘宝网卖家。

  针对“小时达”时效服务商品,卖家发货时间不得晚于买家选择的预约配送起始时间,如买家预约配送时间为14:00-15:00,则卖家发货时间不得晚于14:00,否则视为延迟发货,判断节点按“已揽收”时间。

  针对“小时达”时效服务商品,在买家预约到货时间未送达的(如预约到货14:00-15:00送达,在15:00点未送达),视为延迟送达;判断节点按“已签收”时间。

  卖家应履行发货时效承诺,如实际未履行的,当买家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后,卖家需按照《淘宝网发货管理规范》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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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特殊情形外,卖家应履行送达时效承诺,如实际未履行的,当买家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后,小时达服务赔付标准如下:卖家须向买家赔付10元/服务单。淘宝网依据本条规定对未履约送达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卖家的配送义务,卖家都应继续履行就相关延迟送达订单的配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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