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调整《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 8月1日正式生效

  7月26日消息,淘宝网日前发布关于变更《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建立合理有序的内容市场环境,构建淘内优质的内容生态圈,淘宝平台将变更《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7月25日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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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自淘宝公告

  公告显示,具体变更:规则标题《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升级为《淘宝内容创作者管理规范》;修改《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第一条适用范围,以及全文中关于淘宝逛逛平台的描述;增加内容挂品的要求;增加市场管理情形,未成年条款,发布混淆、不当描述等违规情形。

  具体来看,变更后,本规则适用于使用移动端(淘宝-逛逛-发布入口、评价中心-发逛逛等)和PC端(光合平台)以及淘宝允许的其他发布入口,发布图文、视音频或信息推广的会员(以下简称为“内容创作者”)。创作者发布的图文、视音频等内容可能在淘宝平台各站内渠道(包括创作者个人主页、逛逛公域、有好货、首猜、搜索等)及淘宝合作的第三方站点进行展示。

  变更后,商品推广要求:宝贝/店铺为正常销售/经营状态,对应链接可正确跳转; 不可为平台认定不适合使用内容形式推广、影响消费者体验的商品,具体以内容审核显示结果为准;非商家身份创作者,开通商品推广需完成淘宝账号实名认证,符合创作者层级要求,具体要求以开通页面信息为准;若创作者为商家身份,开通挂品权限需满足以下要求,淘宝网卖家须符合《淘宝网营销活动规范》,天猫商家须符合《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天猫国际商家须符合《天猫国际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经淘宝平台排查认定,其商品所属商家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它阿里平台账户历史未被阿里平台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如出售假冒商品、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等)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发布交互风险信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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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自淘宝公告

  变更后,针对下述风险行为,平台将视情形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与违规处理措施:发布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内容的账号主体,未向平台提供对应机构的执业资质认证信息,或者提供的执业资质信息不完整、失效或可能不准确等;因内容创作者行为引发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诉讼至司法机关的,若创作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继续违规的,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经新闻媒体曝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内容或创作者;内容创作者发布有违公序良俗、《淘宝平台规则总则》、《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内容创作者合作协议》,随着淘宝和社会的发展,可能会出现某些新的、国家不允许的、危害平台或消费者利益的、或网民普遍不认可的,可能在本规范中没有涵盖但却又非常紧急、重要需要管控的行为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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