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东张轩宁处置1.2%公司股份用于偿还债务

  11月30日消息,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辉超市”)日前公告,为保障购买股票质押信托产品的广大投资人利益,减少投资人的损失,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张轩宁协助信托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处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8,84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本次处置股份的资金全额用于偿还债务。

截自永辉超市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超1%的提示性公告

  此前,永辉超市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处置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函件,获悉董事张轩宁2022年11月22日将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西藏信托,上述质押担保的主债权于2023年11月24日到期。截至11月24日,张轩宁偿还款项尚未到位,根据相关协定,部分股份有被动处置以偿还债务的风险。

  公告指出,公司股东张轩宁因涉及股权质押债务纠纷,其持有的永辉超市股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处置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0%。

截自永辉超市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处置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轩宁持有永辉超市无限售流通股743,81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0%,其持有永辉超市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3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45.04%。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轩宁持有永辉超市无限售流通股634,969,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7%。本次张轩宁将处置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还款解质后,张轩宁被质押股数将为0股。

截自永辉超市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超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指出,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天眼查App显示,永辉超市近期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007万余元,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法院为将乐县人民法院。

截自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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