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发布时尚类目招商激励政策(2023.1.1-2023.3.31)

  2月15日消息,京东平台今日发布时尚类目招商激励政策(2023.1.1-2023.3.31)(以下简称政策)。

  政策显示,参与商家为京东开放平台主营下述类目的POP-SOP模式商家(京喜业务、极速版、京东国际、京东小店、工厂店商家除外)。具体类目:服饰内衣、母婴-童装/童鞋、鞋靴、箱包皮具、珠宝首饰、运动户外、钟表眼镜、鲜花/奢侈品-奢侈品、美妆护肤。

  主营“运动户外”、“钟表眼镜”、“鲜花/奢侈品-奢侈品、美妆护肤”类目在执行周期内完成入驻缴费且符合条件的店铺,可享受返还本执行周期内缴纳的平台使用费,返还至商家店铺对应的京东钱包账户。平台使用费返还方式为先收后返,到账时间预计为两个月。

  若商家店铺仅经营参与类目,则平台使用费全部返还;若商家店铺涉及经营非参与类目,此部分平台使用费将不涉及返还(例:商家若同时经营钟表眼镜及手机类目,仅返还钟表眼镜类目的平台使用费)。

  执行周期内“鲜花/奢侈品-奢侈品”及“运动户外”类目按照《2023年京东开放平台类目资费规则》中公示的保证金标准进行收取。“服饰内衣、母婴-童装/童鞋、鞋靴、箱包皮具、珠宝首饰、钟表眼镜、美妆护肤”类目,保证金缴纳分为两种形式:固定保证金;基础保证金+阶梯保证金。周期之外(2023年4月1日起),按照平台规则所展示的保证金标准进行收取。

  类目销售额:即政策执行周期内下单、且在政策执行周期结束后的第26天后订单状态是“完成”的订单,不包含退货订单、无效订单。类目销售额统计的订单货款金额与商家钱包日账单或结算单对应订单货款金额一致,不包含运费金额。另,当商家发生作弊违规操作或虚假交易行为,京东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获得的全部激励金。

若商家及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采取不正当方式(如刷单、套券等)获取本政策激励的,京东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激励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已给予商家激励的,则京东可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激励金;不足抵扣的,京东有权继续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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