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2021年我国直播市场规模超1844亿元 主播账号累计近1.4亿

  8月11日消息,日前,以“创新向善行稳致远”为主题的“2021-2022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发布了《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报告(2021-2022)》《网络直播文艺生态报告》双报告。

  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市场规模达1844.42亿元。

  主播和用户方面,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账号累计近1.4亿。一年内有过开播行为的活跃账号约1亿个,2022年上半年,新增开播账号826万个。截至2022年6月,曾在直播场景下有过任意付费(打赏和直播购物)的用户账号数量累计约为3.3亿个。

  市场主体方面,截至2021年末,具有网络表演(直播)经营资质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有7661家,其中2021年新增1641家。行业内共有11家网络表演(直播)上市主体。直播行业内中头部平台约20家,含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陌陌、YY等。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来,MCN行业整体处于高速增长期,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MCN机构数量超24000家(以企业营业执照数量计算)。据悉,MCN机构作为直播产业链中游端,提供内容生产、分发、商业变现等支持。

  近日,《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在吉林长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新电商大会上发布。据了解,该团体标准是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单位指导下编制,以62份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文件为依据。

  该标准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的原则、评价主体要求、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六个方面。适用范围为网络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直播间运营者的信用评价,相关行业组织及第三方机构对网络主播、直播间运营者的信用评价可参照使用,虚拟主播的信用评价也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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