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静宁苹果”通过跨境电商B2B模式出口阿联酋

  7月25日消息,近日,经兰州海关所属平凉海关检验检疫合格,由静宁县红六福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静宁苹果”通过跨境电商B2B(9710)模式顺利出口阿联酋。这是平凉海关辖区今年通过跨境电商B2B(9710)模式走出国门的第4批农产品,也是辖区苹果首次以跨境电商模式出口中东市场。

  据悉,平凉市是苹果生产优势区和最佳适生区之一。随着种植规模扩大,以“平凉金果”“静宁苹果”等为代表的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鲜苹果出口成为推动平凉市外贸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和出口外向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集装箱“一箱难求”“天价运费”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静宁苹果”出口经历了近年来最严峻的挑战。

  为帮助企业尽快破解发展瓶颈,今年以来,平凉海关针对重点出口企业建立协调员工作机制,安排专人“一对一”开展政策指导和帮扶,助推龙头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帮助企业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完善产业链条。截至目前,平凉海关辖区已通过跨境电商将外贸市场拓展至印度尼西亚、阿联酋等多个国家。

  据了解,“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9610”、“9710”模式都是指境内企业直接发货至境外购买人手中,区别就是“9610”是企业至个人的B2C模式,而“9710”则是企业至企业的B2B模式,所以一般“9710”的货量和货值更高。

  另据了解,2015年7月22日,杭州海关启动全国首批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试点。

  在新模式下,从事跨境B2B业务的企业,只需在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平台,完成企业备案获取备案编号,并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报文”,即可完成出口申报手续,实现“一键申报、无纸通关”。跨境B2B出口节省报关时间,通过海外仓实现产品在海外的前置销售和发货,解决跨境电子商务本地发货时间长、售后服务跟不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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